寻安

热爱生活的大学生一枚哦~♪

一个关于同人作品允许范围的讨论

同意。


Crazy:

    最近我基友被撕得那叫一个轰轰烈烈,她的脑残操作太多,被撕得一点也不冤,所以本文与她无关。


    作为一个全程愉快看戏的吃瓜党,围观了大家讨论亲妈的态度、作品tag里是否能容忍拆逆等话题,这个过程中我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疑问:


    到底同人作品被允许的范围是如何定义的?




    毕竟,同人圈其实也就是同好们自发形成的一个个的小圈子,因为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则而经常会有各种争执,其实就源于每个人心中的标准都不一样,甚至有的人心里还会有几套标准,大家没有在统一的频道上说话,自然容易起分歧。


    与其每次都上纲上线地组团群撕,不如一次性把所有标准都掰扯清楚了,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这篇文章讨论的是什么样的同人作品可以打作品tag,什么样的不行。


    另外,虽然本文讨论的是作品tag,但角色单人tag也遵循和作品tag同样的原则,就不单独拿出来说了。




    几点预先声明:


    1,这篇文章仅是一个抛砖引玉的讨论帖,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本帖不做任何预设的立场倾向(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会阐述我的偏好,但不作为本文的结论,也不影响这篇文章的讨论)


    2,所有选项里无分对错,没有高下,唯一的条件就是:一碗水端平,不能双标。也就是一旦选择一个标准就要统一应用于所有类型的同人上,不能只应用于这些作品而不应用于那些作品,某些作者用标准A而其他作者用标准B,或者原耽和非CP文区别对待。所有的作者和作品都应一视同仁地受到读者的尊重。


    3,本文所说的“作者”统一指原著作者,同人作者会单独说明;本文所说的“允许”指允许出现在该作品的tag内,而不是指允许写作——毕竟笔和键盘在人家手上,控制不了写作的权利。


    4,理性讨论,畅所欲言,请尽量言之有物,拒绝人身攻击,出现人身攻击无论是支持哪一方的,都一次警告二次拉黑。


    5,请不要把太多的个人喜好带入讨论,因为这个帖子讨论的不是“我喜不喜欢”,而是“什么才是统一的标准”。尤其是别说什么“拆逆必须死”之类的话。若个人喜好能决定别人的生死,按照我这种极端原著党的口味,同人圈里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了。




    请确认以上五点都能接受,再往下看。










    都清楚了么?以上五点讨论规则都OK么?那我们就开始了咯~


    同人,即读者基于某一个既定原作自行创作的衍生作品,我画一个框框代表它:




 




    同人天生具有两个妈——一个是创作了原作的作者也就是亲妈,另一个是根据原作的人物剧情再加上自己的脑洞混合、二次创作出同人作品的读者,姑且戏称为后妈。


    因为同人这个娃有两个妈,同人作品允许范围的决定权一直也在两个妈之间争执。这里也分为两个情况来讨论:








一、同人作品允许范围决定权归属于亲妈(原作作者)




    主张这种情况的一般倾向于亲妈创作了整个原著,同人都是使用着亲妈的角色来编织自己的脑洞,自然一切权利都大不过亲妈的喜好。


    不幸的是,并不是每一个亲妈都把自己的每一个爱好喜恶交待得那么清楚的——有的说了,让读者容易有迹可循;有的没说,就拿不准亲妈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支持还是不支持。








    当亲妈没说时,整个情况就像盒子里未知生死的猫一样,是一个即同意又不同意的叠加态。为了掰扯清楚,我们就把各种情况展开来讨论:








    标准1.1  亲妈明确表态了的(喜欢/不喜欢,支持/不支持)的遵循亲妈的意思,所有亲妈没表态的都默认为不允许








    这是最严苛的一条标准,换句话说同人创作的范围被限制在“只能创作亲妈明确喜欢/支持/同意范围内的同人作品,其余的皆不允许”。


    拿《魔道祖师》举个例子(非真实,仅举例用)有读者跑去问墨香铜臭,她可不可以写曦瑶的ABO题材,墨香铜臭说可以;而其他任何题材的同人墨香铜臭都没有公开说过可以或者支持,那么其他任何题材的魔道祖师的同人,包括正常向原著向的忘羡CP同人,都是不被允许的


    看起来有点荒谬,但其实这就是严格依照这个标准的逻辑推导出来的。按照这个标准,整个同人圈基本要死绝了,所以这个标准虽然从逻辑上是一个选项,但我估计绝对不会有人选这项的,就不列入讨论。




    总结本条标准的优缺点:



  •     优点:最大程度尊重亲妈的意愿,保证不踩半点亲妈的雷区


  •     缺点:极大地限制了同人的创作空间,同人圈要死绝









    标准1.2   亲妈明确表态了的(喜欢/不喜欢,支持/不支持)的遵循亲妈的意思,所有亲妈没表态的都默认允许









    换句话说,同人被允许的创作范围是“除了亲妈明确表示不喜欢/不支持/不同意以外的全部题材”。


    因为每个作者表态的情况不一样,那么每个作者旗下的作品的创作范围都不一样。


    比如,《一人之下》的作者米二明确表态过他讨厌腐,那么依照这个标准1.2,这个作者旗下的所有CP向同人作品,都不能打作品tag——包括大热的CP也青、碧玉等,只要打了“一人之下”的tag,就是不尊重作者。


    我刚才看了一下,lof的“一人之下”tag下有差不多3w个作品,扣掉那些单人或者不涉及CP向的画和文,剩下恐怕起码有2w个左右的同人作品是CP向的。换句话说,有2w个左右的一人之下同人严重不尊重作者,按照这个标准,这可是最大规模的侮辱作者的群体性案例。


    (米二讨厌腐女的声明可以去他的微博下搜“腐女”就能看到,或者看这个链接: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043971541245586


    再比如,Priest曾说过“不喜欢拆逆”,那么所有Priest旗下涉及拆逆的同人作品都不能打作品tag;但她没说过不喜欢其他的比如ABO什么的,所以其他类型的同人不受限制(虽然事实上,以我对甜甜的了解,如果一个人跑去让她写自己角色的ABO同人,100%也会被她一句“圈地自萌”给怼回来的)。


    但与此同时,淮上、木苏里等作者没有表态过不喜欢拆逆(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她们表态过没有,我是随便举例,若所言有误请告知我,并给我发个证据,我就换一个作者举例),所以其他没表态的作者旗下的同人作品是允许拆逆的同人出现在作品tag下的


    看起来会让人不太舒服对吧,因为有些作品允许这样,有些作品允许那样,这就是以原作者口味为标准,最容易遇到的麻烦——每个作者的口味都不一样,公开发表言论的数量也不一样,那么对应的同人作品允许范围就很不一样。而且作者有可能今天喜欢了明天就不喜欢了,或者去年讨厌的题材今年突然真香了,那么其对应的作品下的打tag规则就有实时随之而变化。


    就我这种懒人来说,是觉得挺累的……




总结本条标准的优缺点:



  • 优点:尊重了亲妈的意愿,在已知情况下不趟亲妈的雷区


  • 缺点:亲妈不支持的那些同人类型无法得到发展;亲妈口味多变,读者群体要有一张公开的亲妈喜恶的表格并且要密切关注、时时更新,否则一不小心就踩了雷,从粉变成了十恶不赦的黑









二、同人作品允许范围决定权归属于后妈(同人作者)




    主张这种情况的,倾向于同人属于读者的自嗨行为,不打算跳到亲妈面前挥舞,就只需要遵循自己制定的规则即可——更何况同人本来就属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估计只要不是蠢到了极点,也不会有人主动把自己写的同人捅到亲妈或者原著所属的公司面前,若有,那就是找抽。


    先明确一点,这个标准不能和上面亲妈的标准共存。因为两个标准的内核逻辑是截然矛盾的,亲妈定标准是一切定标准的权利归属于亲妈,同人作者放弃自己的权利;后妈定标准是反正不给亲妈看,一切定标准的权利归属于同人作者自己。


    不存在模棱两可的中间地点也就是1.5的标准,因为那就相当于在亲妈没有明说的部分,由读者擅自揣测和自行制定规则,而这种行为其实侵占了亲妈的权利。




    那么在这个二号标准下,亲妈的喜好、支持与否,都不那么重要了。需要讨论的就只剩原著与同人作者这两方而已。




    同人是从原著出发,有些会根据原著再融合自己的兴趣口味,进行一定程度设定上的改变。


    原著设定包括角色性向、性别、配偶、体位、生死、年龄外貌、性格特征、时代背景等等一系列要素。


常见的更改原著设定的有:



  • 直男掰弯拉郎


  • ABO/哨向同人设定


  • 性转


  • 生子/孕期/产乳play


  • 更换时代背景的AU


  • 拆CP


  • 逆CP


  • 大变小(比如大舟小渡)


  • 改变角色命运,比如把原著时间线内的死人复活


  • 其他



 




    根据作品对原著的遵从性,分为几类:








    标准2.1   只有100%遵从原著设定的同人作品才能打作品tag,其余的皆不能打




 






    按照这个标准,《魔道祖师》里,除了忘羡外、曦瑶、曦澄、追凌、薛晓这些大热的CP皆不准打作品tag,因为在原著里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感情线。


    《全职高手》里,所有的CP不管是什么样的CP,都不允许打作品tag——因为全职高手里没有任何官方CP存在,所有的同人CP皆为拉郎配(顺便说,“全职高手”的tag里有差不多60w个同人作品,按照这个标准,涉事的作品数量就相当吓人了)。


    同理,《火影》《哈利波特》里除了几个官方钦定了结婚的配对外,其余所有CP皆不许打作品tag——包括鸣佐、德哈。同样的还有《盗墓笔记》、漫威的全系列……


    至于那些ABO的、哨向的、各种AU的……也全部在不允许的范围内。


    hmmm,是不是觉得同人圈差不多也要死绝了?


    (虽然按照私心来说,这其实是我这种极端原著党最喜欢的一个标准)




总结本条标准的优缺点:



  • 优点:原著党的最爱,完全遵从原著设定不跑偏


  • 缺点:限制了同人的发展,同人圈死绝again











    标准2.2   与原著的设定不同的,部分允许打作品tag,部分不允许




    这貌似是很多同人圈的圈管所抱持的态度,比如我在很多明言反对拆逆打作品tag的人的lof里,看到她们产出ABO或者拉郎配的粮……


    假设有一个人,她吃拉郎、ABO哨向、各种AU、改变角色命运,不吃性转、生子孕期产乳、拆逆CP、大变小等,那么她心中的标准大概是长这样:




 




    会不会觉得不公平?凭什么都是改变了原著设定的衍生物,有一些允许,又有一些不允许?


    对,这就是标准2.2最大的弊端——双标。




    在这里插播一段,请容我从我这种极端原著党的角度,解释一下为什么我那么挑食,不吃任何脱离了原著剧情设定一丢丢的东西,不吃拆不吃直男掰弯拉郎(原著就暧昧的除外)不吃任何AU原创设定不吃ABO性转生子产乳不吃大变小……人物OOC的不吃,文笔和原著调性差异太远的不吃。反正只要和原著不一样的就不吃。


    因为在我看来,一个角色的内核性格与他过去所有的时代、经历、岁月、身边的人等息息相关的,这里面只要改动了任何一个元素,他就不再是他了。举例,你给《杀破狼》写了个现代AU的都市白领时代剧,企业高管白领精英顾昀VS公司新招的实习生长庚。看着设定是挺萌的,但脱离了《杀破狼》原有的时代背景和人物经历,这个现代AU同人里,角色只是顶着顾昀和长庚名字的两个陌生人。脱离了原著设定,他们根本不是原著中的那两个人。


    再举例,《镇魂》的ABO同人——因为原著根本就不是ABO的世界,你硬生生给原著的人加上了第二性?你让赵云澜这个龙城纯1变成了一个发情时浑身瘫软、下面不停流水发抖等艹的Omega?这么巨大的OOC还是《镇魂》的赵云澜么?


    那些拆逆CP、生子产乳play啥的就更不用说了。


    而那些直男角色,性取向本来就是这个角色内核的一部分,就这么掰弯了,角色的内核也要改变了啊——更何况那些直男角色有不少在原著里是有妻子的。举例漫威大热的虫铁CP,这不仅是拆CP(你是当小辣椒死了还是当玛丽简不存在啊),还更改了角色的心路历程与内核,因为他们各自妻子在他们生命里占了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按照纯原著党的角度,虫铁CP是重度OOC,是不能打钢铁侠和蜘蛛侠的tag的。




    我看过有一种说法,认为原耽角色拆逆是死罪,而原耽或非CP向的作品里拉郎无罪——抱持这个观点的人,认为同人本就是为了嗑CP而存在的,拆逆原著的CP就是不尊重原著,而更改其他原著设定只是为了嗑CP便利,没关系。


    关于这一点我一直很好奇,难道其他的部分,包括时代背景、角色经历、性向什么的,不也都是原著的一部分么?作者花了那么大的篇幅笔墨去打造了一个世界,一个故事,塑造了一个角色,结果你为了自己嗑CP的方便,就哗啦一下全换掉啦?


    如果要拿成分在原著中笔墨的占比来作为比重的判断依据的话,描述CP上下位的笔墨绝对少于时代背景、人物设定等。所以这个似乎……看起来,更换角色属性性向、原著剧情和时代背景的,比拆逆更不尊重原著吧?




    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因为吃某种题材的人少,所以它们不配打原著tag,就应该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圈地自萌,别来碍大家的眼。


    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权利和标准,而不是谁多谁少的问题——哪怕某种题材只有一个人嗑,也不代表该题材的权利就会比热门题材的要少。


    如果一定要以多欺少、靠牺牲少数族群的利益来满足多数族群的偏好,那么LGBT这种少数族群,这辈子别想为自己争取权益了。


    


    因此,如果你支持这一条,认为部分不遵循原作设定的同人可以打tag、部分不允许打tag的原因,请跟帖详细解释一下原因。




总结本条标准的优缺点:



  • 优点:符合部分人的口味


  • 缺点:严重双重标准的嫌疑,加上每人的喜好口味都不一样,很难统一一个标准,因此长期以来一直是同人圈争执的根源。









    标准2.3   所有基于原著衍生出来的同人,皆可打作品tag




 


    这条标准因为是一刀切,在操作上最为简单,也是我一贯的主张:同人圈就应该求同存异、百花齐放。


    完全遵循原著设定的同人自然是被鼓励的,但部分违反原著设定的同人也是被允许的。因为,同人是同人作者的二次创作,大家都是基于一个作品开出的脑洞,没有谁比谁的脑洞更高贵。


    并且,这个标准是所有标准里最宽容的,最不需要撕逼争论的。可以把同人圈想象成一个大型市场,什么样类型的作品都可以摆在台面上,只要是原著的衍生产物就行。摊主标明各自产粮的属性和特定,读者们也可以自行游逛翻检,挑选自己喜好的粮。


    学过经济学的都应该知道一个道理:自由贸易是市场快速发展的一个基础。


    同人圈同理。




    如果你不爱吃苦瓜,你会因为逛市场时看到有摊位在卖苦瓜,而愤怒地掀翻摊位、要求摊主滚出市场么?估计是不会的。


    估计只会视而不见地走过去,略过苦瓜去买其他的。


    那,又为什么在同人圈里如此苛刻,要求自己不喜欢的题材滚出去呢?万一哪天,别的口味的人来要求你喜欢的那种题材也滚出去呢?


    结果就是大家撕来撕去,平台变成战场,同人圈成了花圈——因为所有产粮的太太都被烦得爬墙了,而进来找粮的读者看见一地狼藉,也被劝退了。




    那,万一“我在这个人人都能自由写作的同人圈里,吃到了不喜欢的粮被膈应了,怎么办?”


    很简单:


    1,标题、文前预警粮的题材,帮助读者提前了解属性而避雷。


    2,在作品tag和CP tag之外,请加上该题材的题材属性tag(比如“拆CP”、“逆CP”、“ABO”、“哨向”、“AU”等,帮助不吃这种口味粮的读者通过屏蔽特定的tag而跨圈避雷——比如我不吃ABO,但如果所有ABO的作品都打上ABO的tag,我就可以通过屏蔽这单一dag,而在所有圈子里都不需要担心自己碰上ABO的粮了。


     


总结本条标准的优缺点:



  • 优点:自由表达、求同存异、百花齐放,可以为圈子带来更好的发展和更多的新鲜血液


  • 缺点:多样化程度高,难免会碰上不合胃口的粮。需要所有同人作者达成“标题文前预警”和“打属性tag”的共识,帮助读者避雷。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样的同人作品可以打作品tag”的所有标准了。


    我自认这些划分标准从逻辑上应该算清楚的了,没有遗漏,也没有重叠。


    所以,请回帖告诉我,你支持哪一个标准?如果你支持的是“标准2.2”,因为这个标准有涉及双标的嫌疑,请详细告诉我你支持哪些能打、哪些不能打,各自原因又是什么?




    期待大家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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